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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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2-25 20:58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6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双提升。2016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36万人,是历年高校毕业生人数最高的一年,也是未来5年毕业生最多的一年,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高等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要求,以服务陕西经济建设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为重点,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为支撑,以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为保障,全面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多,为我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二、全面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各高等学校要深刻领会,积极行动,深入研究“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发展战略,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支柱产业领域,以创新创业教育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优化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设置新的专业学科,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校内领导协调、责任分工、工作保障、评估奖惩等机制,要在巩固和完善现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可与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合署办公,统筹负责学生创业工作开展,积极出台并不断完善本校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 各高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业培训、模拟实训等实践活动,强化分类指导、指导帮扶、资金扶助、重点孵化,提高创业指导的针对性;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力度,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积极探索在校生休学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校要积极协调帮助创业学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以完善的服务支持大学生创业。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和学生就业面向,科学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同时,要认真开好就业指导必修课,要求本科生不少于38学时,高职高专学生不少于30学时。 三、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各高校要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育就业市场,开拓就业领域和岗位。立足“一带一路”等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围绕我省“三个陕西”建设等重大战略措施,结合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培养输送毕业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积极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合作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全文 声明:凡标注“陕西考生网”内容即为我站本地原创,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凡我站标注来源内容均为我站转载或ai创作,仅供参考!如侵请见谅,电联配合删!申诉邮箱|182182441@qq.com.感谢关注与支持!http://sxks114.com/h-nd-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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