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考生网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投稿:zhanwu114@126.com

上一页 1 2 3
...
下一页
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8629144729
会员登录
登录
其他账号登录:

西安医学院2022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二维码 6219
发表时间:2022-03-28 14:01作者:考生帮来源:西安医学院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2022〕4号),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为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图片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在2022年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考生进入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按1:1.5复试比例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
图片
三、复试方式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我校2022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拟采用网络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上按专业领域方向进行,成立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共5名(设召集人1名),秘书1名。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组成。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以腾讯会议为主平台,小鱼易连、钉钉等作为备选平台。
(一)考生要求提前按照《西安医学院2022年研招远程复试指南》准备复试设备及环境,并按研究生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试工作。操作手册将提前在学校官网发布。
(二)原则上所有复试工作在学校监控教室内集中进行。信息技术处要保障面试场所网络畅通。
(三)技术保障确有困难的考生,要提前告知研究生处招生工作人员,学校协商予以兜底解决。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线上(具体方式将在复试工作安排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按我校研究生处要求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可证明自己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届时我校将运用技术手段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4月30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由各复试专业领域(方向)面试组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工作表现和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及行为举止人文素养。
2.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能。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图片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22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3.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4.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代表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核算)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采取线上网络复试实际情况,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总分=综合素质能力×55%+专业知识能力×30%+英语综合15%。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差额录取方式。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复试人数等差额录取。
调剂志愿考生按照调剂专业领域方向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调剂计划进行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三)考试作弊等违反国家相关制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同时参考政审结果。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经领导小组同意并经组长签字后发布。
(六)发放拟录取通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图片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我校认可考生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拟录取后,考生须在15天内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西安医学院研招办收
邮编:710021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在督察组监督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全面负责督察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邮 编:710021
(三)信息公示
(四)复议
复试期间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果出现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二)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遵守有关考试纪律,配合复试工作,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三)新生报到后,研究生处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部人员必须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注:具体信息请以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为准。


专题通道
tousu114@126.com
中国·西安
微信扫一扫关注更方便